大学生跨省转校坚持了“分数公平”底线

用好转学政策,也是让部分学生能进入更适合的学校、专业继续就读。

近日,据新京报报道,北京市教委发布公告称,北京9名高校学生将跨省转学,其中涉及北大、北航、北外等多所院校。这9名同学原专业录取分数均高于转入专业及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。其中,北京交通大学的朱某某原专业录取分数589分,转入专业及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1分,分数相差108分。

我国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明确,“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。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、特别需要,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,可以申请转学。”


(资料图)

规定对转学作出限制,提出有“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;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;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;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;研究生拟转入学校、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、专业的;无正当转学理由的”6种情形之一的,不得转学。

可见,北京公示的9名学生转学,是符合规定要求的。我国一直严格执行转学政策,但同时也用好转学政策,让这些学生能进入更适合的学校、专业继续就读。

客观而言,高校学生转学是颇为“敏感的”,社会公众普遍担心,有人会利用转学政策,从低层次高校转到高层次高校。这也是规定开出转学负面清单的重要原因。

对于这样的负面清单,也有人有不同意见,认为如此一来,转学只能“朝低处流”,而不能“往高处走”,局限了学生的转学选择。

首先,需要明确,我国并不鼓励大学生转学,而是希望学生在被录取的学校坚持完成学业,所以设置转学门槛,是情理之中的。

其次,我国高考录取实行的是“分数面前人人平等”的招生制度,在高考录取时,每所学校不同的专业,都有相应的录取分数线,一分之差,都会导致学生与自己想进的学校、专业失之交臂。显然,如果允许从录取分数低的院校、专业转到录取分数高的院校、专业,可能会滋生新的不公平问题。

作为现行高考制度补充的大学转学制度,我国高校学生转学就是坚持了“分数公平”这一底线。对于学生从当年录取分数高的院校、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院校、专业,舆论则是普遍接受的。

总体看来,由于转学的诸多限制,愿意申请转学的学生并不多。这或许也折射出当前学生存在的“学历情结”,愿意读高层次的大学,而不愿意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。

对于那些已经不适应学校教学要求的学生,应理性地认识自我,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。社会舆论对于这样的转学,与把转学的学生视为学业失败者相比,更应将其视为学生进行自主规划的积极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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